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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申请保障房 家庭收入标准放宽

2021-11-30/ 中国商盟网/ 查看: 214/ 评论: 10

摘要■高林保障性住房。想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请注意,明年起申请标准有新变化。
南京律师

  ■高林保障性住房。

  想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请注意,明年起申请标准有新变化。昨日,市住房局公布了《关于公布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申请标准调整,更贴合市民收入实际情况。

  该标准自2015年10月以来每2年定期测算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此次为第四次调整。新版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记者高金环图/陈立新

  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放宽单身人员申请标准不变

  在新版标准中,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本市户籍家庭保障性租赁房保障面积标准没有发生变化。但在家庭收入资产方面,新版标准较以往放宽了。原标准为:2~3人户的家庭年收入要求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4人及以上户的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新版标准为: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1人户本市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其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不变,仍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满足条件的申请家庭

  摇号不中也可以受理

  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与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有效衔接。

  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按民政部门公布的我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收入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但需要提醒的是,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暂按不高于3万元执行,待民政部门公布的1人户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高于3万元后按民政部门公布标准执行。

  申请家庭满足以下条件的,即使摇号不中亦可纳入批次受理范围:申请之日近3年均被民政部门确认为低收入家庭;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必须和《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书》上载明的家庭成员、家庭人员数量完全一致。

  申请市级公共租赁房

  家庭收入标准也放宽

  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本市户籍“夹心层”(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各类人才和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等三类租赁对象出租。

  符合条件的人才和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不设户籍和收入限制,由单位集体申请。本市户籍“夹心层”家庭申请,2022年起,需满足以下收入标准。

  新版标准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相较于原标准没有变化;2~3人户,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23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由26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更多问题可拨打热线电话0592-968383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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